湖南省教育厅单招录规定如下1:有关高职院校可根据人才选拔要求确定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有关合格标准并提前公布,不合格考生可不予录取。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类别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递补录取。各高职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对各院校专业计划分配比例、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及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经省教育考试院核查后,各高职院校对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在学校官网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不得对拟录取名单进行调整。各高职院校公示完成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单招录取备案手续。录取备案后,不得再进行替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