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或手术后,属于门诊特定病种,患者可申请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证》,也叫特殊门诊证,用于报销门诊诊疗费用。
办理流程如下:01患者到当地合作医疗办领取“特殊门诊申请表”。02特殊门诊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后,交主管医生填写签名及科主任签名;主管医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03带“疾病诊断证明书”到1号楼、2号楼或3号楼一楼的收费处盖章。04带“特殊门诊申请表”到6号楼四楼的医务科审批盖章。05患者带身份证(或家属带本人身份证及患者身份证),到8号楼二楼的病案室按规定复印相关材料(须在出院10个工作日后才能复印该次住院材料)。然后带所有材料回当地合作医疗办申请办理“办理特殊门诊证”。06办理特殊门诊证完成后,高州地区的患者门诊费用可以直接报销。高州以外的患者,每次门诊检查、取药后,在2号楼一楼自助打印清单,然后回当地合作医疗办申请报销。部分地方报销需要“疾病诊断证明书”的请告知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