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不录取总成绩低于200分的考生。
2.高职单招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科学考成绩—数学科学考成绩—外语科学考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分高低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高职单招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以考生专业志愿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