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监护人凭全家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当学期成绩报告单先向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小学办理“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2.然后向学生在读小学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申请时须出示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并附相关复印件和转入地小学“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
3.学校收到批准信息后出具“转学证明”,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学生带到转入学校。
学生转学申请和“同意接收证明”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4.学生持“转学证明”和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外省转入学生持学生学籍卡),并同时上传学生信息至教育主管部门予以确认。
5.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和居住地变更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