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学生可以转学到另一所中专。
根据《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中专学生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转学或转专业,如学生在某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专长,转学或转专业更有利于其能力发挥;或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可在其他专业学习;或学生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学或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以及留级或复学时,本专业无后继班级等。转学流程包括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是否符合转学条件,如果符合条件由原学校出具转学联系单。学生凭转学联系单到转入学校办理确认,由转入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同意章。学生持加盖同意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学校,由原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出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如果是跨区域转学,还需要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才能在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自身在校期间表现不好,有受过较大处分的情况下想要转校,一般新学校很难接受。同时,转校过程可能会受到一些外在客观原因的影响,如父母工作调动等,如果完全只是个人主观意愿,那么原学校可能会跟家长进行沟通,加上一些材料和流程,这个耗时周期会比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