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高校毕业生报到的唯一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明,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
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学校没有发报到证可以自行办理,办理流程如下:(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2)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