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规定,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并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具体来说,如果学生因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在民办高校学习,可以与学校协商退学,并按照学校制定的退学退费办法进行退费。一般来说,学校会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所缴纳的学费进行核算,退还未学习部分的学费。同时,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还规定,民办高校应当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监督。如果学生认为学校存在乱收费的情况,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价格主管部门投诉。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退学退费政策可能会因为地区、学校、时间等因素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学生在退学前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并与学校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