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小学30元/生·期,初中 40元/生·期。
住宿费只能向住校学生收取,对原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采取贷款、借款修建的宿舍,其收费要突破上述标准的,必须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从严审批后方可执行。
2.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0元/生。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规定,报名考试费由招办向自愿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考生收取。招办在收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时,应对贫困学生实行免费,同时,对只参加毕业考试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不得收费。
3.伙食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规定,伙食费是指学生在校期间自愿就餐的费用,按实收取,不得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