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等额递补的原则;
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规定
1.全市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62分(中考总成绩的70%);
3.道德与法治、化学、生物、地理、艺术实验信息(艺实信)5个学科等第均要达到B等及以上;
4.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应不得低于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等第);
5.省级项目扶贫计划可单独划最低控制线。小学男教师生源不足时,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