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事业单位分类,明确将义务教育类分为公益一类,和基础科研、公共卫生等职能一样,是事业单位改革保留的重点职能之一。
因此,对于初中、小学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在职老师而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没有任何影响。这其中还包括了学前教育。
2、普通高中、公立幼儿园:高中和公立幼儿园虽然不是义务教育,但却是基础教育。在事业单位分类中,普通高中和公立幼儿园被作为基础教育类,同样被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样是保留的重点职能之一。很多网友讨论,将高中划入公益二类,甚至因为收费问题,说是差额事业单位,这都是错误的。普通高中和公立幼儿园明确其承担的是基础教育职能,被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收费并非生产经营行为,不足以改变其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性质。
3、高校: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明确规定,高校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取消编制使用。高校及被划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职专、职业高中、继续教育等,都会按照《方案》,统一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