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025福建春季高考政策,麻烦给回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1.考试科目实行“3+3”模式,选考科目实行“6选3”。
2.取消文理分科。
3.英语一年两考。
4.录取机制:“两依据、一参考”。
5.实行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分类招考。
三、福建高考改革方案细则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
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2.改革录取机制。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评价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
2018年6月底前,招生高校要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按专业提出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3.改革完善高校人才选拔制度。高校要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提升办学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的重要抓手,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增加学生选择权的高度,统筹考虑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培养需求等,改革学科专业设置,研究制定不同学科门类或专业(类)的录取要求。
2018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21年起,实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