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
把考生的高考志愿作为录取投档的第一要素,最大程度地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对选报同一志愿院校的考生,按院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考生如将某高校放在第二志愿,即使分数再高,如果该校一志愿已经招满了且不预留招收二志愿的名额,该考生的档案也不会投向该校。- 平行志愿:可以用16个字来理解,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志愿并列、一次投档”。分数优先是指所有考生按照分数进行排队,分数高的优先排在前面。遵循志愿是指当排到某位考生时,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填报院校中招生计划是否还有名额。志愿并列是指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均为并列关系,均视为考生的第一志愿。一次投档是指如果名额已满则继续检索,如果名额未满则将该考生一次投档。投档是一次性的,即使退档也不能投到后面的志愿院校,没有二次投档的机会。如果被退档,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后续批次投档。高考志愿的录取规则可能会根据年份、政策等因素有所变化,建议你关注辽宁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相关政策文件,以便获取最新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