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期间多次续签劳动合同算长期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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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间多次续签劳动合同算长期劳动合同吗求高手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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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其他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长期劳动合同是指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连续满五年的劳动合同。在任职期间多次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每次续签的期限均未超过五年,且最后一次续签的期限已经连续满五年,那么可以视为长期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每次续签的期限均未达到五年,且最后一次续签的期限未连续满五年,那么就不能视为长期劳动合同。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以上,且双方仍然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无论最后一次续签的期限是否连续满五年,都可以视为长期劳动合同。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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