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如下:
1. 对生源省招生考试院无论是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或是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所有进档考生,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均采取相同的办法。
2. 学校参加专科批次的录取,在各生源省区招生考试院投放档案到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且身体等条件均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专业优先,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先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直至录满专业计划为止。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其第二专业志愿计划未录满,则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 总分相同时,依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的顺序依次对各单科学考成绩进行排序。语文科成绩高者排在前面;语文科成绩相同,则按数学科成绩排序,依此类推。以上排序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 对于艺术类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录取和安排专业的办法与全国统考普通批次考生相同。
5. 学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艺术科成绩以广西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