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帮扶(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给予1500-2000元/人产业帮扶资金。
具体由县定。
(2)扶贫经济组织按照“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参与精准扶贫的,可根据项目采取的帮扶模式、帮扶贫困人口数量、增收效益幅度以及贫困农户对企业的依存度等要素,享受一定的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具体支持额度见湘扶办联﹝2015﹞14号文件。
(3)为51个贫困县贫困户补贴90%农业保险保费,其中省财政和县财政分别承担保费的50%和40%。
(4)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投资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产业致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享受扶贫“财银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