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几乎都留在的农村学校继续任教,并转为具有正式编制的公办教师,但是未能成功转正的民办教师,只能接受被辞退的命运。
对于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国家也并没有忘记他们所做出的贡献。从2009年开始,要求各地抓紧为当地民办教师解决退休待遇问题,也称之为教龄补贴。以山东为例,现在已经基本解决被辞退民办教师教龄补贴发放的问题。按照国家的要求,山东确定了按照每教龄20元的标准,为全省民办教师发放了教龄补贴,而且笔者身边的民办教师在退休后,也如期领取到了自己的教龄补贴。当然,目前民办教师每教龄的补贴标准显然与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相差甚远,部分地区的民办教师仅靠教龄补贴难以满足生活的需要。据相关消息,山东正在计划提高民办教师每教龄的补贴标准,虽然没有传出具体的标准,但标准应该在30-50元之间。虽然我们充分肯定这种提高每教龄标准的做法,但是提高的幅度确实还不够,按照山东的生活水平,每教龄提高到100左右,与当地的生活水平才能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