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好学生”条件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2.学习认真刻苦,有钻研精神,成绩优秀;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成绩优良。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班、团和学生会干部;2.组织能力强,热心为同学、集体服务,积极参与并带动同学参加各项有益的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并取得良好工作成绩;3.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项公益活动,德育考核等级为优秀。
4.优秀学生干部至少在班委、团委、学生会任职一学年以上,任职期间表现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