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市低保认定条件如下:一、家庭总人口4人及4人以下,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60元的经济困难家庭。
二、家庭总人口5人及5人以上,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22元的经济困难家庭。
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自维护不能的家庭,并经市有关部门认定。
四、有慢性病、智力障碍、残疾、老龄且独居的人或家庭,并经市有关部门认定。
五、其他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经济困难家庭。
重庆调整低保认定条件,麻烦给回复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市低保认定条件如下:一、家庭总人口4人及4人以下,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60元的经济困难家庭。
二、家庭总人口5人及5人以上,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22元的经济困难家庭。
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自维护不能的家庭,并经市有关部门认定。
四、有慢性病、智力障碍、残疾、老龄且独居的人或家庭,并经市有关部门认定。
五、其他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经济困难家庭。
申请低保条件: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城乡低保分类重点救助标准调整为:残疾人员每人每月40元;一二级重残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人员、70岁以上老人、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此五类人员若有交叉,不重复计算),每人每月60元。
申请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标准为执行标准,各区县(自治县)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