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以学生第一志愿所属二级学院(专业大类)为单位,分别按高中生、中职生、社会考生三种生源类别、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2.具体录取办法:学校各二级学院根据其单独考试招生总计划数,以第一志愿报考本学院的高中生、中职生、社会考生人数同比例确定各类别拟录取名额,分类别按考生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录取后部分专业仍有空余计划,则报考有空余计划专业志愿的待录取考生分类别按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根据报考情况,经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生源类别最低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划定最低分数线。凡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