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宏扬学校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一至八年级学生(优生奖励方案详见学校网站)二、报读条件:(1)、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健康;(2)、持有计生入学证明,一年级满六周岁,二至八年级需到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学证;(3)、六至八年级进行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录取,考试日期8月30日上午9:00-10:30;(坂田街道小学毕业生,参加7月3日坂田街道统考成绩合格者,可免试录取。
)(4)、报名时先交300元订书费。
三、收费标准:每学期学杂费:小学1600元,初中2300元;校车接送费500元。每月早餐费75元,中餐费150元;校讯通每学期50元;校服每套1-5年级70元;6-9年级每套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