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是在2014年1月1号联合发文,开始发放的原民代幼教师的教龄补助的,当时,发放的标准是按照一年教龄补助二十元,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年龄达到六十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幼儿教师,前提是被辞退后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
原农村幼儿教师在与学生做游戏从开始发放,是每年教龄补助二十元,到现在,标准还是二十元,所以,补助标准并没有提高。所以,网友的说法有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大家不要造成了误解。原民办代课教师、农村幼儿教师过去为我国农村教育事业做出来了历史性贡献,值得点赞和铭记我们知道,上世纪六十年代到八九十年代,农村民办代课教师、农村幼儿教师,他们加入到教师队伍,他们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辛勤工作,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做出了贡献,付出了汗水,他们的付出和贡献值得点赞和铭记。原农村民办教师在上课山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农村幼儿教师的教龄补助标准应该给予一定提高了山东省是2014年1月1日开始发放的这个补助的,到现在,这个标准已经过去近八年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应该说山东省经济获得了很大发展,同时,物价水平也上涨了,所以,这个补助标准应该说,已经不适应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了,所以,适当给予提高教龄补助标准,也是合乎经济生活发展的实际情况的,合乎物价水平变化的实际情况的。我们也希望他们的教龄补助标准能够有所提高。让他们能够提高生活待遇,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