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对口志愿征集补录的条件如下:
1. 必须是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的考生。
2. 必须是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高专批次中的考生。
3. 必须是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高专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
4. 必须是在填报志愿时,填报了该院校的对口专业。
5. 必须是在录取结束后,没有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
6. 必须是根据院校对口高中的招生政策,符合该院校录取条件的考生。
7. 必须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院校的要求,提交补录申请材料的考生。以上是广西对口志愿征集补录的基本条件,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招生院校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