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提前批的五个志愿录取规则如下: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首先,对于报考提前批的考生,根据其报考的专业进行排名,然后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同等条件下文理分科优先录取理科生:当存在多个考生在同一专业下分数相同的情况时,优先录取理科生。遵循“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即在所有录取考生中,以第一志愿为主,按照第一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如果第一志愿无法录取,则按照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以此类推。遵循“志愿锁定”原则:即在所有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只有第一志愿所报专业被录取后才会被“锁定”,再次参加提前批次的录取时,只能填报未被“锁定”的专业志愿。遵循“余额不足”原则:即对于某些专业因为招生计划与教学资源等原因,可能无法录取所有的合格考生,此时会按照志愿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更高的考生。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则仅供参考,各省份的具体录取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