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生范围:限在湖南省辖市招收具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经历的特困地区县(市)的贫困家庭学生。
2. 报名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符合报考所需学历、年龄等条件。
3. 录取标准:依据高中阶段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不低于40%。
4. 录取人数:按照计划招收。
5. 奖助政策:公费师范生将享受生活补助、学费减免、实习津贴、见习津贴、毕业生考编加分等奖助政策。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代表湖南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的基本概况,具体政策和要求可能会因时间、地点等方面的情况而略有不同。如果需要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建议您访问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前往招生单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