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提出,将户均居民用电量分为三档:第一档150千瓦时及以内 0.6元/千瓦时第二档 15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 0.65元/千瓦时第三档 281千瓦时以上 0.9元/千瓦时2、若申请分时电表夜间用电0.48元/度根据听证方案,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行阶梯电价基础上,可同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而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由居民自行选择,逐步分片组织实施。
分时电表需居民申请,目前,居民生活用电划分为两个时段,高峰时段为8:00~22:00,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3分;低谷时段为22:00~次日8:00,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调0.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