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身份认定规定如下:
1. 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用于申请表)和能证明本人任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的原始材料(交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填写申请表、承诺书。
2.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用于申请表)和能证明本人任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的原始材料(交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填写申请表、承诺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民办教师身份认定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