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五类生源的顺序录取的。
1、在长沙城区“有房”:入读房产所在地对应的小学,户口决定入学类型如果在长沙城区已购有住宅性房产,房产持有者是孩子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实际入住,则满足“有房”条件,孩子可入读房产所在地对应的小学。此时,根据孩子的户口情况来判断入学顺序。
①孩子户籍地与长沙城区房产所在地一致,即房户一致,为第一类有户有房,且是最优先入学级别。
②孩子的户籍地虽然与长沙城区房产所在地不一致,但也是长沙市城区户口且在各区教育局指定范围内(各区要求略有不同,如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高新区均要求户口在学区内,岳麓区和芙蓉区则只要求在长沙城区即可)属于第一类有户有房。
③孩子户籍地不在区教育局指定的范围内,则属于第三类有房无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买的住宅性房产尚未交房,原则上不能作为入学依据!2、在长沙城区“无房”,但“有户”——入读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小学“无房”说的是孩子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无住宅性房产,而“有户”说的是孩子户口在长沙城区。具体属于哪一类,要看孩子具体的落户情况:
①长沙土著:孩子户籍自出生起,就落户在长沙市城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没有房产,一直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在一起,或者是一直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者保障性住房等。经社区、小学、房产部门共同验证属实后,孩子就可以根据现在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入学。这种类型属于有户无房(A类),也就是第二类。
②军人或高层次人才引进: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长沙工作,同时孩子和父母的户口已迁入长沙,但还没有买房。经社区、小学、房屋产权部门共同验证属实后,孩子可根据现租住房入学。这种类型也属于有户无房(A类),也就是第二类。
③除了上面两种情况外,如果孩子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没有房产,而孩子和父母户口都在长沙城区,且实际居住,经社区、小学、房屋产权部门共同验证属实后,孩子可根据现租住房入学。这种类型属于有户无房(B类),也就是第四类。
3、在长沙城区没有房产,也没有户口——入读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小学/统筹入学孩子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没有住宅性房产,也没有户口,这一类大多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这类家庭的孩子想在长沙读公办小学,就要满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可以以满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和居住证为依据,在居住证或租住房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入学,也就是第五类无房无户。总的来说:居住地决定孩子可以就读哪所小学,而房产和户口的情况则决定了孩子入学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