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一律不予投档。
(一)本科提前批。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二)本科批。遵循考生志愿,关联统考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类统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1.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计算。
2.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3.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
4.舞蹈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5.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6.播音主持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7.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8.戏剧影视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9.服装表演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三)专科批。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