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平行总排名是按照以下规则确定的:
1. 综合办学实力,包括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各方面指标综合排名。
2.评估学校的核心能力,包括学术声誉、人才培养、学校责任、国际化程度等方面指标排名。
3.结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标准》、《大学生创新能力与素质教育评价标准》等标准,将学校的教学水平、科研水平、社会服务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进行综合排名和综合评价。因此,本科平行总排名是综合多种因素的评估而形成的排名体系,从多个方面评估了学校的办学实力和核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