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教育部与财政部于2006年启动的一项旨在提升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计划。
该计划通过中央财政的专项资金支持,引导高职院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社会服务能力等。经过几年的建设,参与计划的院校在教学质量、学生就业能力、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验收工作通常由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组织,采取专家进校评估、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个等级。通过验收的院校将获得“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称号,并继续享受相关政策支持。未通过验收的院校需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