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公办普通高中考生如需填报有补录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东莞户籍。
2.学业考试成绩在500分或以上。
3.信息技术会考科目合格。
4.在常规录取阶段未被普通高中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再参与补录)。(二)民办普通高中考生如需填报有补录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东莞户籍或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
2.学业考试成绩在500分或以上。
3.信息技术会考科目合格。
4.在常规录取阶段未被普通高中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再参与补录)。
2023年东莞中考录取时间安排8月2日-8月7日,普通高中录取。8月8日,公布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12日,普通高中确定实际注册人数及办理未注册考生的注销手续、市中招办公布补录招生计划及补录条件。8月13日,考生填报补录志愿、市中招办补录及公布普通高中补录结果。8月14日-16日,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8月17日,公布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18、19日,公办中职学校录取考生注册。8月20日,中等职业学校确定实际注册人数及办理未注册考生的注销手续、市中招办公布补录招生计划及补录条件。8月21日,考生填报中职补录志愿、市中招办补录及公布中职补录结果。8月22日,民办中职、技工学校录取,自动补录。8月23、24日,民办中职、技工学校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