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立一所民办学校,首先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文件和手续。
以下是主要步骤:
1. 制定学校章程:明确学校的办学宗旨、发展目标、管理体制等基本框架。
2. 申请筹设: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筹设申请,包括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层次和规模等信息。
3. 提交相关材料:提供举办者的资格证明、资产来源及数额证明、拟任校长及教师的相关资质证明等。
4. 审批与验收:教育行政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进行现场考察。审核通过后,需完成校舍建设、设施配备等筹备工作并接受验收。
5. 正式设立:验收合格后,获得《办学许可证》,办理法人登记手续,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6. 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并进行税务登记。以上步骤完成后,即可正式成立民办学校并开始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