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并没有直接办办学院或大学。
国务院是中国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和决策。在中国,大学和高等教育机构由教育部或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和监督。教育部是负责国家教育事务的部门,包括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等。在中国,大学和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是由教育部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国务院下属的机构中,与教育相关的有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学位委员会等。这些机构负责督导和规划教育领域的工作,但并不直接管理大学或办学院。请注意,由于政策和行政机构的调整,一些特殊的高等教育机构或大学可能受到国务院直接管理。但一般情况下,大学和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是由教育部和地方政府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