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规则如下:
1. 仅限普通本科计划内招生专业,不包括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部分特殊类型的专业。
2. 仅限在高校正常录取程序结束后,未被录取或未被安排在第一志愿填报的考生申请调剂。
3. 考生可以选择自主联系或者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进行网上申请。
4. 调剂仅限于同批次同类别(文科或理科)的高校和同等层次(本科)的专业之间进行,不得跨层次、跨批次、跨类别调剂。
5. 考生需符合所要求的录取条件,如要求学科成绩、总分等。
6. 调剂成功后,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新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