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机制。
各高校要进一步明确校企合作办学目的,树立正确的校企合作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高等教育和校企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制定和完善校企合作管理制度,设立校企合作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职能职责,形成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良性机制。
2、规范招生管理。招收高中阶段毕业生的校企合作办学项目(含实行单设招生代码项目),必须出具市教委备案同意文件并在学校招生简章中公布校企合作专业名称和招生计划,明确收费标准,供考生自主选择;企业不得代表高校招生和参与任何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