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按照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依据综合成绩不超出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依据综合成绩不超出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所有在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的退役士兵考生不予录取。
山东单招录取规则急求答案,帮忙回答下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按照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依据综合成绩不超出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依据综合成绩不超出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所有在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的退役士兵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