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财政部发文明确禁止借购买政府服务名义以劳动派遣方式用工。
中央财政部发文《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严禁变相用工,购买主体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不得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劳动派遣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欧美国家,随着全球化浪潮的推进,逐渐传入中国。
2008年我国颁布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派遣的合法地位。此后,劳动派遣制度在中国得到了广泛应用,企业和政府部门纷纷采用劳动派遣方式用工。然而,随着劳动派遣行业的迅速扩张,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1.用工权益保障不足:劳动派遣工的权益保障相对薄弱,待遇普遍较低,福利保障不完善,容易受到侵害。
2.恶性竞争:劳动派遣企业之间存在恶性竞争现象,降低劳务报酬和服务质量,损害劳动者利益。
3.有关部门滥用劳动派遣:一些部门借购买政府服务名义,通过劳动派遣方式用工,规避正常编制限制,影响政府部门正常用工秩序。此次变革意义重大:
1.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禁止政府部门以劳动派遣方式购买服务,有利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使政府部门遵循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职能和业务。
2.保障劳动者权益:限制劳动派遣用工有利于提高劳动者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
3.推动制度改革:中央财政部的禁令引起社会对劳动派遣制度的关注,有助于推动劳动派遣制度的改革,使其更加符合国情和市场需求,为劳动力市场提供更有序、健康的发展环境。未来,我们需要持续关注劳动派遣制度的发展变化,积极推动相关改革,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