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确切消息。
山东省《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是2014年1月9日下发的通知,执行时间是从2014年1月1日起。凡是2014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岁的,从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已超过60岁的从2014年1月1日起发放,其超过的年限不再补发。执行的标准是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从2014年开始执行,应该说距离网友提出时,已经过去了四年,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六年,根据山东省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水平来看,山东网友提出的要求是符合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水平以及民办代课教师的客观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