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到的信息,原民办代课教师的一些相关政策如下:全面落实原民办代课教师参加教育培训期间的工龄及养老、医疗保险政策。
对于原民办代课教师,今后不再实行辞退,而是由学校根据其工作时间合理确定教龄补贴。对于原民办代课教师,工作满25年的,每月可领取500元补助;工作满20年的,每月可领取450元补助;工作满15年的,每月可领取300元补助。超过15年的,每月补助标准提高至600元,安置后专业技术职务可直接聘任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要求各地结合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统筹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将其专业技术水平、教育教学业绩等纳入评价范围,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级。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在公办学校中担任民办代课教师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如果您有具体的政策需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