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结束后,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
其他未尽事宜,执行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
报考条件
除具备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了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且未被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不含已进入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环节但相关工作尚未结束的人员)。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类别、考试科目与拟报考职位考试类别、考试科目相同,且达到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