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察的是考生是不是具备从事公务员工作的能力和素质,需要大家利用指导思想,去解决现实问题。笔试是闭卷考试方式,行测考试题目都是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长是120分钟,申论是主观题,考试时长是150分钟。

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

县级以上普通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通用卷)两科。

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乡镇卷)两科。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通用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通用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和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通用卷)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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