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考考试科目

湖南省考科目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的人想要参加湖南省考,但对于具体的考试科目不了解,也不清楚笔试时间与地点等方面的安排,下面就这些问题来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考生。

一、考试科目

1、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主要有5个组成部分,分别为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也就是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两种题型。

2、申论需要结合给出的材料进行分析概括,然后进行提炼和加工,主要考查考生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和文字表达等相关能力,该科目考试题型全部都是主观性试题。

二、笔试时间: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年的3月下旬,一般考试时间为上午;

2.申论:每年的3月下旬,考试时间为上午;

3.法律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完的第2天下午;

4.招警专业科目:申论考试完的第2天上午。

三、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一般设立在省直以及市州等地区,报考人员可以按照准考证上面的相关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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