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务员考试回避规定

山西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一、任职回避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

二、地域回避

我国《公务员法》第75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公务回避

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