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内服务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分别按以下政策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加分;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规定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规定加分。
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年3月30日。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同一报考人员,若有两段及以上不同项目的工作(服务)经历,且分别符合相应加分条件,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享受相应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