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东滨州市邹平市人才引进考察与体检

考察与体检

1.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范围。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需要递补的,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邹平人才网(http://www.zprc.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入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在邹平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