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报考金华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体检、考察标准详见《年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
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
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应用能力×50%。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