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实行试用期的科级干部在试用期内的;
4.吉首市在编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9.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