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金华市金东区事业单位不得报考的人员

(1)服务期内的定向、委培毕业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2)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现役军人、本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3)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年4月19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受到公安机关内部问责处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不能报考面向金东公安辅警招聘的岗位。

(8)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因违法受到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考面向金东区村级党组织书记招聘的岗位。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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