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年5月12日9时至5月17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携带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后续考试。
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携带准考证,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国内高校毕业人员
(1)《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第二批)报名表》(需贴上照片);
(2)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生证;
(5)届、届考生需提供已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
(6)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
(1)《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第二批)报名表》(需贴上照片);
(2)身份证;
(3)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高校学籍证明或就读证明;
(4)已毕业的年10月1日后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