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完毕,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40%+第一轮面试成绩60%的总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在招聘单位官网公布。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将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40%+第一轮面试成绩60%的总成绩高者优先)。
2、聘用人员一般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